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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消息,据澳大利亚联合通讯社报道,在与澳大利亚竞争监督机构的法律斗争中,谷歌已经同意支付6000万美元(约4.0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原因是该科技巨头在收集个人位置数据方面误导了用户。
去年4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发现谷歌违反了消费者法律,误导一些用户相信该公司没有通过安卓操作系统的移动设备收集有关他们位置的个人数据。当用户的位置记录被设置为“关闭”,但他们在网络和应用程序上的活动是“启用”的,并且正在使用其应用程序时,谷歌会继续收集和访问位置数据。 IT之家了解到,谷歌公司还被认定违反了其他两项消费者法律,涉及可能误导公众的行为和对服务性能特征的误导性声明。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当时称这一判决向数字平台发出了明确的信息,要求他们向消费者坦诚其数据的使用情况。
在周五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举行的简短听证会上获悉,双方已就6000万美元(约4.0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达成了“公正合理”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