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SH)公布:公司与十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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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2-20 15:53:42    来源:格隆汇    

联创光电(600363.SH)公布,2019年9月3日,公司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十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十所是我国高新技术研究领域的重要科研单位,主要从事高能激光与高功率微波技术研究、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与先进全固态激光器研发等工作。

双方有意愿发挥自身在半导体激光、全固态激光等研究领域国内领先的优势,推进相关科研成果转化;公司有意愿在未来5年内战略投入10亿元,发挥自身老牌上市公司的资本优势、市场优势,与十所合作完成上述科研成果转化。

战略合作方式和内容:

双方联合成立一家研究院和一家合资公司,其中研究院主要开展光电产品与激光技术研发,合资公司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批产。

(1)研究院研究院定位为非盈利科研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以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创新研究院为目标,将之建设成为十所高新技术发展的助推器、联创光电进军高端装备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双方推进科技成果转让的粘合剂和催化剂。

研究院的举办者为十所和联创光电,首期开办资金2000万元,由联创光电负责出资;研究院实现自持发展前,所需运行费用由联创光电承担。

(2)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十所、联创光电,其中十所的股权占比为45%,联创光电的股权占比为55%。目标注册资本5亿元,十所将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作价入股,联创光电按照上述股权结构匹配现金出资。首期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设立3年内实缴出资到位。合资公司设立后,拟设立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并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对合资公司良性运营作出贡献的人员进行激励。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十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抢抓机遇,共同实现光电产品与激光系统技术研发、批产及应用,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

关键词: 联创光电 60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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